余海清、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1402民初8488号
判决日期:2021-10-09
法院: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余海清诉被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8日立案,原告余海清于2021年9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余海清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100元,减半收取2050元,由原告余海清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殷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陈坤
判决日期
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