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与杨志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20民初17180号
判决日期:2021-10-09
法院: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与被告杨志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21年8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且明确不再缴纳诉讼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撤回起诉
合议庭
审判员谭文忠
法官助理罗婷
书记员姚慧甲
判决日期
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