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21399万元
法定代表人:郝刚
联系方式:0351-4088024
注册时间:1985-12-25
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69号
简介:
建筑施工、建设工程:可承担各种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建筑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以上项目及房地产、资源等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铁路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材料与设备采购;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以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23年3月8日);拆除工程;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件;预应力工程;建筑装饰装修;技术开发与服务、勘测设计与咨询;承包工程:对外承包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包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物业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铁路运营管理与服务;供应、代运、货位经租;机械设备经营租赁;机械制造、修理;食品经营:餐饮;住宿;道路货物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用);仓储 (不含危化品、食品);研发和技术服务;铁路运输:铁路货物运输、装卸;铁路运输业务(安全管理、调度指挥、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货运组织,机车车辆、线桥隧涵、牵引供电、通信信号、信息系统的运用以及维修养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其他铁路运输辅助活动;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检验检测:建设工程及材料检验检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环保工程;安防工程;水环境治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智慧交通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汉中盛通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陕0116民初9801号         判决日期:2021-10-09         法院: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汉中盛通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通公司”)与被告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三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4日立案。2021年7月30日,原告盛通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照原告汉中盛通物资有限公司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016元,原告盛通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计1508元,由原告盛通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高阳 二0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书记员康翠翠
判决日期
2021-10-09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