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钟启丽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湘0104执655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10-09
法院: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钟启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湘0104民初725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21年8月23日扣划被执行人9640.19元,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21)湘0104执6552号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执行人可在法定的申请执行时效内申请恢复执行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万彪
审判员陈文忠
审判员李丽琴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刘吉
书记员喻娟
判决日期
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