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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1521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29-87864726
注册时间:1980-11-24
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1号
简介: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货物进出口;对外劳务合作;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共铁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建设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爆破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出版物印刷;出版物出版;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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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高塍镇裕枫物资经营部、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282民初9756号         判决日期:2021-10-08         法院: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宜兴市高塍镇裕枫物资经营部与被申请人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新裕泰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宜兴市高塍镇裕枫物资经营部于2021年9月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价值235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含其下属分支机构)、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含其下属分支机构)的银行存款235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及财产权益(含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金晶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周冰琰
判决日期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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