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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21-56784839
注册时间:2001-12-19
公司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777号
简介:
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装备制造;矿产资源开发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科研设计;建筑钢结构制作;公路运输;石油制品、防腐涂料、金属材料;绿化;咨询;砼制品;吊装车辆、工具租赁、修理;仓储;商贸服务业;建、构筑物拆除;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按国家规定在海外举办各类企业;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旋臂式起重机安装、维修、改造;防雷工程设计与施工;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机械设备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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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豪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13财保83号         判决日期:2021-10-08         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申请人安徽国豪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申请人在仲裁程序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本院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3634929.16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了担保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3634929.16元,如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申请人安徽国豪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俞翔海 法官助理徐媛 书记员沈佳杰
判决日期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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