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某、张某等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晋0431民初359号
判决日期:2021-10-08
法院:沁源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隋剑与被告张晋楠、被告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8日立案后,2021年6月3日使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开庭审理并依法追加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为被告,原告隋剑以私下解决为由,于2021年6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隋剑撤诉。
案件受理费275元,由原告隋剑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婧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闫锦琦
判决日期
202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