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张某等史某、闫某、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晋0431民初355号
判决日期:2021-10-08
法院:沁源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被告史某、被告闫某、被告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8日立案。
原告陈某以私下解决为由,于2021年8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陈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陈某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婧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闫锦琦
判决日期
202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