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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耀东
联系方式:0770-2885968
注册时间:2005-11-25
公司地址:港口区西湾广场北侧阳光海岸碧海新天7号楼3A13号
简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园林绿化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施工;公路养护工程专业承包;堤防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承包;电气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消防设备、空调设备、计算机、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灯光音响设备的销售、安装及维护;电子产品、电气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广播设备的安装及销售;建筑材料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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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朱珺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桂0108执1049号         判决日期:2021-10-08         法院: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朱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桂0108民初218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的执行标的为200000元及利息,本院于2021年3月26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之后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经依法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登记、车辆登记、工商登记等情况,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汽车(车牌号桂A×××××),该车辆已被我院查封,但没有扣押回来不具备处置条件,除此以外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及线索。现申请执行人尚未能实现的债权为200000元及利息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谢富严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谢周全
判决日期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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