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闽0702民初3439号
判决日期:2021-10-08
法院: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南平市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4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原告南平市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以双方庭外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南平市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78.40元,减半收取1189.20元,由南平市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陈泱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王国镇
书记员陈欣
判决日期
202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