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良、丁建民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16民终3969号
判决日期:2021-10-08
法院: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李玉良因与被上诉人丁建民、原审被告河南登峰实业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李金星、张守坤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2021)豫1602民初285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2021)豫1602民初285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李玉良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5088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张群阳
审判员张杰
审判员金薇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法官助理王明旭
书记员刘露茜
判决日期
202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