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源世兴物资有限公司与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115民初11665号
判决日期:2021-10-07
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恒源世兴物资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立案后,原告北京恒源世兴物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恒源世兴物资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北京恒源世兴物资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员杨雪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法官助理李慧娅
书记员徐笑
判决日期
2021-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