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嘉伟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等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京0491民初17868号
判决日期:2021-10-07
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温嘉伟与被告朗峰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9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发现本案不适宜用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并向原告温嘉伟送达补交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温嘉伟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应当按撤诉处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温嘉伟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朱阁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书记员李思文
判决日期
2021-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