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军、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0784民初3736号
判决日期:2021-09-30
法院:安丘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建军与被告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日立案。原告刘建军于2021年7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如下:
准许原告刘建军撤诉。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计900元,由原告刘建军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文臣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宋昊东
判决日期
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