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勃、陕西交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陕0523民初3452号
判决日期:2021-09-30
法院:大荔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董爱贤与被告周勃、陕西交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董爱贤于2021年8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董爱贤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董爱贤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永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陈娜
判决日期
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