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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冶金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波
联系方式:暂无数据
注册时间:1993-08-25
公司地址:鞍山市立山区深沟寺朝阳三街6号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炉窑工程、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电器仪表及整体生产装置的安装,中型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安装,非标准件的制作、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项目,计算机控制、金属结构件、高低压盘箱制造、机械加工、耐火纤维喷涂,电机、电磁盘、机床修理,二类以下机电产品维修;电子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工程;钢结构工程;设备、管道防腐工程;管道保温工程;化学清洗工程;通讯设备安装、维修;起重设备安装、维修;二类以下机电产品、钢材、建材销售、劳动力外包、房屋设备租赁;环保设备、除尘设备、抑尘设备、水处理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加工、安装;计算机网络、通讯设备销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道路工程施工;排水工程施工;桥涵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铁路道岔溶剂除雪装置安装维修;房屋租赁;代收电费;代收水费;电子产品销售及代理;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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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翠萍、鞍山冶金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保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辽0804执275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9-30         法院: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辽0804民初3416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鞍山冶金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林翠萍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07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本院已向被执行人鞍山冶金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接到执行通知后立即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冻结或扣划被执行人鞍山冶金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586元及利息。(具体以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为准)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鞍山冶金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鞍山冶金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鞍山冶金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黄忠胜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王禹博
判决日期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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