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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华
个体工商户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0
法定代表人:张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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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21-06-11
公司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白地市镇白地市镇上游街西路2号
简介: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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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发、张新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黔0621民特216号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江口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于2021年8月2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刘春发、张新华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申请人刘春发、张新华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8月23日经江口县桃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张新华于2021年12月15日前支付刘春发劳务工资2480元
判决结果
申请人刘春发、张新华于2021年8月23日经江口县桃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自即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付永俊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法官助理杨峰 代理书记员吴恒龙
判决日期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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