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冬宝、郭新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冀1102民初5507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9-30
法院: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潘冬宝与被告郭新、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9日立案。原告潘冬宝于2021年9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潘冬宝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928元、保全费1520元,由原告潘冬宝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赵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李蕾
书记员姜云飞
判决日期
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