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贵州新蒲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黔0302民初12276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保全申请人贵州万家灯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贵州新蒲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作出(2021)黔0302民初12276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07月16日,冻结了被申请人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账号尾号xx内存款额度人民币195万元(实际控制金额9098.10元);于2021年7月16日冻结了被申请人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账号尾号为xx账户内存款194万元,案件已足额保全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账号尾号xx内存款额度人民币195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莫红梅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马倢
书记员李玲
判决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