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机械分公司、陶汝传等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苏0391执462号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机械分公司与被执行人陶汝传、陈菊章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经查,本院(2020)苏0391民初174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陶汝传、陈菊章银行存款110724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其同等价值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庞玉石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张宜丽
判决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