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紫江宏达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黔0121执保772号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开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贵州紫江宏达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290349.5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冻结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存款4986284.39元,(未保全冻结1304065.12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至此,贵州紫江宏达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121民初4073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判决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