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1、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三中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宁0303民初2199号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丁某1与被告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三中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4日立案。原告丁某1于2021年8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丁某1撤诉。
案件受理费2090元,减半收取计1045元,由原告丁某1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洪海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叶文亮
判决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