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恒新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鑫炬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鲁0306执保490号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淄博恒新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鑫炬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3日作出(2021)鲁0306民初29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山东鑫炬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80000.45元,如无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经审查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鑫炬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80000.45元,如无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陈方力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侯庆智
判决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