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薛文响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案号:(2021)赣09民辖终95号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电公司)与被上诉人薛文响和原审被告湖南立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东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2日作出的(2021)赣0981民初2543号民事裁定,上诉至本院。本院于2021年6月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上诉人火电公司上诉称: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理。其理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即火电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管辖。
被上诉人薛文响未作答辩。
原审被告立东公司未作陈述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刘挺
审判员胡劲松
审判员邓育军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袁盼
判决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