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鸿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林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黑0306民初496号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鸡西市鸿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林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4日向原告鸡西市鸿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鸡西市鸿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鸡西市鸿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赵越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刘璐
判决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