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凯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案号:(2021)鲁0103财保574号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凯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凯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名下齐鲁银行开元支行账号为0000××××1207的账户存款35980元。申请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向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投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为35980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凯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名下齐鲁银行开元支行账号为0000××××1207的账户存款35980元。
案件申请费380元,由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迟忱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曲光学
判决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