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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16629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凯军
联系方式:0417-3257560
注册时间:1992-05-06
公司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新联大街东1号
简介:
重型装备的毛坯件制造、重型机电装备开发和制造、轧辊开发与制造;特殊钢材及其加工产品和副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用于特殊钢研发和制造的原材料及其副产品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冶金用原材料的批发、零售;不锈钢板带产品制造、钢铁制造工艺和技术装备试验、软硬件开发、非高炉炼铁试验、炼钢和铸铁试验、铸钢和连铸试验、热轧带钢试验、冷轧带钢和热处理试验、环保和节水设备试验及其它新设备、新工艺的中间试验;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转让;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生产和销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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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东阿山水薄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鲁1524执32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东阿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与山东东阿山水薄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2020)鲁1524民初252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2月25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额为265966.67元及相应的利息,本院于2021年2月26日向被执行人山东东阿山水薄板有限公司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等,被执行人至今未实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执行过程中,本院分别于2021年2月26日、3月17日、4月8日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山东东阿山水薄板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互联网银行、股票、保险、民政、工商总局、不动产信息,车辆信息等,线上暂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线下执行过程中,经查询,暂未能查查询到被执行人山东东阿山水薄板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房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因被执行人山东东阿山水薄板有限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决定于2021年4月27日将被执行人山东东阿山水薄板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绪明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本院于2021年4月27日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并释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申请执行人对本院认定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认可,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标的额265966.67元及利息,已执行0元,未执行265966.67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郭伟 审判员夏绪军 审判员杨成宝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韩宝
判决日期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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