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鹏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冀06民终2976号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鹏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盛龙垚辰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2020)冀0684民初297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2020)冀0684民初297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鹏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7658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王志强
审判员杨玉龙
审判员万丙申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书记员何军
判决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