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普兰店区同益乐佳家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0203民初6420号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普兰店区同益乐佳家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7日立案。本院2021年9月7日向原告发出通知,限原告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原告于2021年9月7日收到上述通知,原告至今未交纳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郑黎黎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王亚
书记员刘頔一
判决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