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平、梁莹鑫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0527民初2369号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内黄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四平与被告梁莹鑫、内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7日立案。原告李四平于2021年7月22日向本院提出变更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李四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李四平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申学风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武玉波
判决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