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孝军、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黔0102民初8150号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魏孝军与被告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6日立案受理。原告魏孝军于2021年7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魏孝军撤诉。
案件受理费190元(已减半),由原告魏孝军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军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王欢
判决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