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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春
联系方式:0851-85765490
注册时间:1990-08-01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二七路2001-13号鸿通城A区8楼
简介: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具体内容以资质证为准)、土地开发、整治整理。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具体内容以资质证为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安防设计与施工;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甲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具体内容以资格证书为准);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化工石油管道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园林绿化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施工工程、压力管道施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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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孝军、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黔0102民初8150号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魏孝军与被告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6日立案受理。原告魏孝军于2021年7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魏孝军撤诉。 案件受理费190元(已减半),由原告魏孝军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军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王欢
判决日期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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