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星区白鸽家政服务中心、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1302民初5102号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本院在审理原告娄底市娄星区白鸽家政服务中心诉被告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被告深圳市鑫梓润智慧城市管家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娄底市娄星区白鸽家政服务中心于2021年8月2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被告深圳市鑫梓润智慧城市管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娄底市娄星区白鸽家政服务中心撤回对被告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被告深圳市鑫梓润智慧城市管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娄底市娄星区白鸽家政服务中心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邓文彩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崔富荣
判决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