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王晓旭、郭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15民初71753号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被申请人王晓旭、郭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0年9月25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王晓旭、郭慧的银行存款人民币4052316.93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王晓旭、郭慧的银行存款人民币4052316.93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王竞方
书记员沈珺
判决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