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泾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深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17民初12884号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泾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1日立案。原告上海泾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于同年8月2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冻结被告深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376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告深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376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顾国华
书记员蒋丽萍
判决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