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叶丰樟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0)闽0902执恢868号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与叶丰樟、孙水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1985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执行人)。至此,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闽0902执706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判决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