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陕0881执2557号
判决日期:2021-09-28
法院: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20)陕0881民初4530号民事判决书和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8民终731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各类欠款和利息及案件受理费共计4845863.65元,并负担本案执行费5086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主动将案款4896723.65元支付至本案执行账户,本院将4845863.65元向申请人支付,将50860元支付至执行费账户,故本案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现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20)陕0881民初4530号民事判决书和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8民终73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于2021年8月23日结案
合议庭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判决日期
202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