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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张加学
联系方式:0532-88035758
注册时间:2001-12-11
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7号
简介:
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能源保险、一般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农业保险、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建立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联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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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坤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21)鲁0285民初998号         判决日期:2021-09-28         法院:莱西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徐坤山与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保险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周玺帅、被告委托代理人张雪梅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徐坤山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被告支付保险理赔款1万元,后变更为116900元。事实与理由:2020年12月21日,原告驾驶鲁BU××××号重型厢式货车在G204线136KM处因车辆失控撞到了路中隔离墩,车辆受损。该车在被告处投保了特种车损失险。 太平洋保险公司辩称:涉案车辆在我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保险金额为126720元,原告车损数额过高,我公司认可8万元。诉讼费、鉴定费、施救费等不予承担。 原告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委托对涉案车辆的损失进行了鉴定,综合相关证据材料,本院认定如下事实: 徐坤山系鲁BU××××号重型厢式货车实际车主,挂靠于青岛鲁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驰公司),该车以被保险人鲁驰公司的名义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了“神行车保特种车保险”,投保的险种为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车损险赔偿限额为126720元,保险期间自2020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0日。此后,鲁驰公司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了徐坤山。 2020年12月21日,徐坤山驾驶该车在G204线136KM处因处理情况措施不当,车辆失控撞路中隔离墩,徐坤山受伤、车辆及公路设施损坏。交警部门认定徐坤山承担全部责任。 徐坤山起诉后,本院委托青岛大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鉴定,大华公司会同原被告双方对受损车辆进行了现场查勘。大华公司认为,以该车的损失状况,维修及更换配件的费用已经达到或高于保单价值,推定其报废,出具的鉴定意见为,车辆损失=保险金额126720元-残值19305元≈107400元(百位取整)。徐坤山支付鉴定费5000元,还支付了施救费4500元
判决结果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徐坤山(中国农业银行,卡号6228××××9910)支付保险金1169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94元,由太平洋保险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李杰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赵妍
判决日期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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