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仓、李英强等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青0223民初1697号
判决日期:2021-09-28
法院: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玉仓、李英强与被告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2日立案。原告李玉仓、李英强于2021年4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李玉仓、李英强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李玉仓、李英强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俊兰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贾萌萌
书记员徐长权
判决日期
202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