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滦平协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115民初13815号
判决日期:2021-09-28
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天宏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滦平协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原告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判决结果
准予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员渠阳振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程颖
书记员高梦璇
判决日期
202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