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雷、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晋0882民初467号
判决日期:2021-09-27
法院: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吴春雷与被告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6日立案。2021年2月23日,原告吴春雷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吴春雷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柴国军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法官助理李敏书记员张晓萍
判决日期
202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