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万利、延边兴德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吉2401民初8737号
判决日期:2021-09-27
法院: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审理原告胡万利诉被告延边兴德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8月20日原告胡万利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胡万利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80元,减半收取690元,由胡万利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金林范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王浩存
判决日期
202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