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顺宝混凝土有限公司、全南诚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赣0729民初643号
判决日期:2021-09-27
法院: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全南顺宝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全南诚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核工业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原告全南顺宝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全南顺宝混凝土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465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全南顺宝混凝土有限公司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陈丽娟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叶远桂
判决日期
202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