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顺显实业有限公司与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17民初16097号
判决日期:2021-09-26
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顺显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起诉时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0147734.65元(人民币,下同)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147734.6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方美玲
审判员姚洪涛
人民陪审员姚慧贤
书记员杨莺歌
判决日期
202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