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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涂海毅
联系方式:010-52087235
注册时间:1983-07-01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2号
简介: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环境保护工程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项目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设备吊装、安装;加工、维修建筑机械设备;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汽车配件、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热力供应;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检测;生产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货物运输;对外派遣实施所承包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压力管道安装。(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质监局取得行政许可。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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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名宣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陕0423民初2167号         判决日期:2021-09-27         法院:泾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陕西名宣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1日立案。申请人于2021年7月2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330万元,或对被申请人等值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予以保全。同时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咸阳中心支公司向本院出具的诉讼保全责任保函作为担保,保函期限为:自受理保全申请人财产保全申请之日起生效至相关财产保全措施被解除之日止失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3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的财产,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陕西名宣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杨望芝 人民陪审员杨雪侠 人民陪审员何乐芹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薛静
判决日期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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