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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姬传领
联系方式:17763393577
注册时间:2013-12-25
公司地址:沛县经济开发区沛公路科创园一号楼
简介:
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防水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钢结构安装工程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环保工程服务,拆除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建筑施工,模板、脚手架工程施工,电力系统安装服务,电子工程安装服务,机械设备专业清洗服务,建筑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电力设备检修维护,环保设备检修维护,房屋建筑,铁路工程建筑,建筑装饰,公路工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矿山施工,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材、铝材及铝锭、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消防设备、涂料批发、零售,金属结构制造、安装,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销售,油罐清洗,工程项目综合服务,物业管理,清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设计服务,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服务,安全评价技术咨询,标牌设计、制作、安装,网络科技推广,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消防技术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门窗销售;门窗制造加工;消防器材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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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陕0881民初4933号         判决日期:2021-09-26         法院: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予以保全,保全价值1004801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保全价值1004801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神木市支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贾小平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任志芳
判决日期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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