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桂平、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0191民初2740号
判决日期:2021-09-26
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耿桂平与被告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4日立案,原告耿桂平于2021年7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耿桂平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356元,由原告耿桂平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卉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朱显瑞
书记员韩菁
判决日期
202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