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力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黄正松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湘0203执保731号
判决日期:2021-09-26
法院: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株洲市力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黄正松、湖南湘中输变电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依法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现已保全完毕。
你如需要继续保全,必须在上述财产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审理部门提出续行保全措施的书面申请。你单位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将会自行解除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判决日期
202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