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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龚勃
联系方式:021-63240069
注册时间:2008-01-28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11号38层
简介:
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测绘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IPTV传输服务:服务内容为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电视用户端之间提供信号传输和相应技术保障;传输网络为利用固定通信网络(含互联网)架设IPTV信号专用传输网络;IPTV传输服务在限定的地域范围内开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等的生产、销售、安装和设计与施工,房屋租赁,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广告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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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4)闵民五(民)初字第2563号         判决日期:2021-09-26         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称,2012年3月27日,原、被告就原告所有的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XXX号房屋租赁事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12年4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同时对于租金的标准、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均作了约定。2013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原告要求被告按约返还系争房屋,但被告拒不履行搬离义务。鉴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后予以返还,并支付自2014年1月起的房屋使用费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林霞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张辰
判决日期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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