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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唐述福
联系方式:0731-88801880
注册时间:2018-09-28
公司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街道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
简介:
供应链管理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档案管理服务;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装卸搬运(砂石除外);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仓储代理服务;仓储管理服务;仓储咨询服务;物流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贸易代理;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服务;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场地租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独立的第三方质量检测;防雷装置检测;广播电视设备专业的修理;通讯设备的修理、及配套设备批发;电子产品、图书、报刊的零售;日用品、计算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辅助设备、食品、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通讯终端设备、图书、报刊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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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湖南兰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湘0304执保500号         判决日期:2021-09-26         法院: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兰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湖南兰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99294.38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申请人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单号为6040201125520210000165的保函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湖南兰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99294.38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4017元,由申请人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许艳红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冯艳
判决日期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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