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行社总社湖南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与李娟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0102执保1044号
判决日期:2021-09-26
法院: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旅行社总社湖南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娟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中国旅行社总社湖南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告李娟的银行存款70226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原告中国旅行社总社湖南有限公司以其在担保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投保的保险限额为70226元的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作为担保。担保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已向本院出具了担保书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告李娟的银行存款70226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或其他财产权益。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闫静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法官助理邓湘君
书记员蒋雪花
判决日期
2021-09-26